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 法律行为 。如果遗嘱认定无效那么遗产怎么继承?
网友咨询:
遗嘱认定无效那么遗产怎么继承?
刘瑞凤律师解答: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
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刘瑞凤律师补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遗嘱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遗嘱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诈而订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注:只是被篡改的部分无效,没有被篡改的部分仍然有效。 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则该部分内容无效。6、如果遗嘱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则该部分无效。7、危急情况消除后,能够用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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