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施行后,肇庆离婚登记有何变化?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根据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离婚登记程序调整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截至1月6日,肇庆全市10家婚姻登记处共受理离婚登记申请94宗。

肇庆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离婚登记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首先是从申请离婚到完成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要先后两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第1次为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当事人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领取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进入30日离婚冷静期。第2次是申请发给离婚证。即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二就是新旧婚姻登记证依据的法律不同。旧版的婚姻登记证印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此证”字样,该证件自2021年1月1日起已停止使用,而新版的则修改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予以登记,发给此证”。另外,民法典施行后,还涉及到离婚后子女抚养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以及民政部门不再受理撤销胁迫婚姻的申请等变化。

民法典施行后,肇庆离婚登记有何变化?

端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厅。

其中,备受关注“30天冷静期”又是怎样计算?该名负责人介绍,“30天冷静期”是从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开始算30天(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如果赶上节假日,则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

该名负责人强调,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

此外,为确保《民法典》实施后婚姻登记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肇庆市民政局积极准备,认真做好《民法典》施行前的政策宣传、人员培训、证本采购,做好各类宣传单张的印发和系统升级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在各婚姻登记处设置完善婚姻家庭辅导室,整合民政、司法、工青妇等职能部门及群团组织资源,开展婚前情感咨询、婚姻危机、离婚求助、亲子沟通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动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措施顺利实施、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撰文】 唐锦洪

【作者】 唐锦洪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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