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为民办事丨赠予房产二次转卖如何缴税?长沙县税务局解答

一周为民办事丨赠予房产二次转卖如何缴税?长沙县税务局解答

(制图/洪雨师)

红网时刻新闻9月28日讯(记者 周芬 石倩妮)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据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统计,9月25日-9月28日,红网《问政湖南》《百姓呼声》等栏目、“微星沙”等微信矩阵、12345市民服务热线、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及长沙县城管投诉热线共收到群众留言2315条,其中咨询求助类2063条、投诉类220条、建议类26条、其他类6条,群众回访满意率达98.64%。群众关注热点话题为住房保障类、城市管理类、市场监管类。本周,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聚焦住房保障类问题,重点关注房产交易、缴税纳税问题,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

【关键词】

房产交易、财政税收、缴税纳税

【诉求】

9月25日10时50分,一网友在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云平台留言,咨询赠予房产再次转卖需要缴纳多少税的问题。该网友表示,其手上有一套亲属赠予的长沙县房产,赠予是收4.05%的税。目前想把该套赠予的房产进行再次转卖,请问是否像网上说的那样需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是否有办理成功后的案例可以参考?如果不是收20%,那具体执行层面需要收多少税?希望税务部门能够给老百姓答疑解惑。

【处置】

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部将该问题转办至长沙县税务局核实处理。9月27日上午,长沙县税务局作出公开答复。该单位表示,个人卖出住房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该房屋未满2年还需缴纳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按全额5.5%征收。赠予取得的房产,满五年的认定标准为上一手赠予者房产证发证时间,或者上一手赠予者购入房产时契税缴纳时间。

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税率核定征收按全额2%或查账征收按差额20%缴纳,如纳税人能提供房屋发票,那么个人所得税应按查账征收差额20%缴纳;如不能提供发票,则按核定征收全额2%缴纳。该网友所说的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不知是否为财产转让所得的查账征收方式,如按照网上所说被赠予的房屋再次出售是指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20%,目前长沙县暂未执行该政策,纳税人按正常房屋交易缴纳相关税费即可。

【点评】

近期,长沙发布《关于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对现行房地产限购限售政策作出优化,居民家庭(含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长沙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购房证明;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满4年,可进行转让,以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放开限售政策后,有关房屋转卖、退契税、缴税纳税等问题受到广大网友关注。对于网友重点关注的问题,长沙县相关部门通过长沙县网上群众工作云平台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了“互联网+”作用,及时解决好各类民生问题。

其他案例精选:

1、网友“ur0mj4f”:反映华润凤凰城物业中心收费不开发票等问题。

长沙县星沙街道:经核实,您可持缴费记录在工作时间到物业公司办理开票手续。关于消防通道堆物问题,物业公司已于9月20日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关于19栋墙体面临开裂的问题,物业公司将尽快完成修复。关于部分区域草地枯死的问题,小区物业公司已制定补种计划,将在10月底进行补种。

2、“网群网友1683516147650”:请问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交费,在不影响正常报销情况下,可以每个月的最后一天交费吗?

长沙县医疗保障局:根据系统医疗待遇享受规则,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交费,在不影响正常报销情况下,可以每个月的25号前交费。

3、网友“lkaeytj”:长沙县287乡道年久失修,期望是否能尽早将此路段修缮好。

长沙县北山镇:已申报2024年省规划库养护项目,待上级下达相应的道路养护建设计划后,将马上开展对相关路段的修复工作。

4、网友“yfxop9u”:长沙县城市花园一栋某商户店铺漏水,希望相关部门帮忙解决问题。

长沙县㮾梨街道:经核实,1楼漏水系2楼超市冰柜冷凝水堵塞管道导致积水下渗,已联系超市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初步方案,如无特殊情况,超市计划于9月22日开始施工解决渗水问题并修复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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