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没签合同 双方产生纠纷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记者 安文元

本报讯 2019年底时,家住庄河的张某在同学的相邀下考察了一个项目,准备在庄河开店,张某自己找了门市房,并开始装修,张某将情况汇报给大连那边的公司,大连公司也一口同意,并让张某先装修,过了年资金就能到位。

迅速蔓延的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张某在春节后联系大连公司,但得到的答复是等疫情结束再说,就这样一等再等,大连公司竟然没有了消息。大连公司说好的投资一分钱也没来,而她却欠下了十几万的装修费,房主还天天催着她交剩余的房租。她又辗转找到了商品的厂家,厂家的人给她出主意干脆由厂家供货,张某自己干得了。张某便开始着手从厂家进货开始经营。

这时,又出了问题,张某一直欠着房主20000元房租。8月12日一大早,她来到店里时大门被房主锁死了,她马上联系房主,但房主坚持必须马上将剩余的租金交齐,要不然就收房。张某便报了警,派出所的同志到现场了解完情况后建议她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并推荐她到辖区的“居民评理说事点”解决。经过与街道司法所和公园社区联系,由社区说事员小白约好双方当事人和时间,对纠纷进行调解。

在“评理说事点”上,双方当事人都诉说了自己的委屈和实际情况。说事员小白认为双方的矛盾焦点主要是租金问题。一问之下才知道双方没有签合同,都是口头约定的。司法所的同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房屋出租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进行说明。经过一系列工作,在参加评理说事的亲戚朋友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签订合同,但在交齐剩余的租金日期上又出现了分歧,房主坚持一定要在8月底之前交清,而张某要求在10月份再交齐租金,协商又陷入了僵局。

正当这时,公园社区“评理说事点”的老胡说话了,他说道:“张某,我认识你,因为我们是一个小区的,你做的这个产品我也知道,质量挺好的,如果你同意,就把20000元的货抵押在我这,我替你付清剩余的租金,但我们也要签个协议,如果你在10月份没有还上我的钱,不但抵押的货要归我所有,而且你还要额外赔偿我的损失,你同意吗?”张某听了后激动得眼泪差点掉下来,她连声说愿意愿意。房主听到老胡的话后也显得有点不好意思,他佩服地冲说事员竖起大拇指。

说事员小白趁热打铁,在司法所的指导下马上组织老胡和张某验货签协议,又组织张某和房主签订了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都做出了明确的说明。一场因租金引发的风波平息了,当事人张某和房主高某对问题的处理都很满意,而且通过这件事也受到了教育,学习了法律知识,最重要的是通过说事员老胡的实际行动让大家看到了诚信的力量,看到了“居民评理说事点”是个讲理讲情的地方。辖区的居民们知道了这事后也都交口称赞,都说评理说事点真能为居民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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