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继承遗产婚后借贷 利息收入算共有吗?

租赁没到期

商铺被查封

吴先生:2018年6月,我在某商业街租赁了赵某的一间商铺打算做水果生意,租期自2018年6月至2022年6月。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因某些原因我没能及时营业,商铺依然由赵某使用,直到2018年10月我才从赵某手中接过商铺开始营业。今年8月银行申请法院查封了该商铺并进行拍卖。原来在2018年8月,赵某为了筹集资金把该商铺抵押给了某银行,赵某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因此银行申请法院实现抵押权。但我签租赁合同在先,不应该由我继续使用该商铺吗?

张律师:在“买卖不破租赁”具体适用上,应以承租人现实占有不动产或部分特殊动产租赁物为前提,同时需以租赁权设立在先,时间点以实际交付或登记时间点为准。虽然你和赵某的租赁合同签订在先,但是实际交付的时间在赵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之后,因此你不能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理论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是对于赵某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将产生债务不能履行的违约责任,所以你可以和赵某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赵某承担违约责任。

婚前继承遗产婚后借贷

利息收入算共有吗?

李女士:我和姜某是夫妻关系,婚后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现在夫妻感情破裂面临离婚的可能。我婚前继承了爷爷的遗产200万元,婚后暂时不用就借给了他人使用,获得利息50万元。姜某说如果离婚也行,但是我对外借贷获得的50万元利息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分给他一半。这50万元利息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张律师: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你婚前从爷爷那儿继承来的200万元遗产是个人财产,婚后借给他人产生的利息不是经营收益,应该认为是法定孳息。而孳息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获得的50万元利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丈夫瞒着妻子偷卖房子

是否有效?

冯先生:我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看中一套房产,就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和房主刘某见了面,我看到刘某的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刘某也说房子是他个人的,我就和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照约定的时间付了全部款项。在准备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刘某的爱人知道了,她说房子是她和刘某两个人的,她不同意对外转让,因此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房证上是刘某一个人的名字,我能找刘某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吗?

张律师:现实生活中,夫妻二人购买了房产,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所购房产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物权法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共有房产。刘某对外出让的房产如果是和其爱人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对外转让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转让,如果刘某的爱人不同意转让,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你不能要求刘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可以要求刘某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律师观点 仅供参考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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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都市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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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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