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被撞还要赔偿 到底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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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份的一个晚上,滨州惠民县姜楼镇的曹女士在回家路上,被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撞倒。虽然双方都只是皮外伤,但为了保险起见,曹女士还是报了警,并在交警的见证下写了调解书。

滨州:被撞还要赔偿 到底冤不冤?

滨州市民 曹女士:交警问愿意私了还是拖车,对方愿意私了,他要求说自己是全责,赔偿给我们2000块钱(他为什么认定他是全责呀?)因为他喝酒了。(喝酒加逆行)。对。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没想到第二天对方竟然去世了!而且对方家属还把曹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49万元。随后,交警部门也出具了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曹女士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曹女士的丈夫:总感觉这个事实在是太冤了,正常走着让别人撞了,还得找我们索赔。他是喝了酒逆行撞了我对象,现在认定我们是次要责任,我感觉不合理。

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徐江涛:他酒后驾驶车辆,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这个事故是不是因为喝酒造成的,交警还要根据道路的行驶情况,车辆的状况,以及有没有监控来判断事故的形成原因,也就是说,醉酒喝酒并不一定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

滨州:被撞还要赔偿 到底冤不冤?

可在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并未提到死者酒后驾驶,但对方的尸检报告中,检测出死者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9.2,属于酒后驾驶。曹女士对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提出复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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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徐江涛:我个人认为这个责任认定书改变主次责任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因为在道路上行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义务,叫审慎注意义务。如果你是无责,但毕竟发生了碰撞,且对方已经死亡,按照公平责任,也会承担10%的责任。驾车上路都是有风险的,出了事故都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也就是说,曹女士需要承担责任,只不过承担责任大小的问题。那面对现在的局面,曹女士应该怎么做呢?真的要赔偿对方49万元吗?

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徐江涛:

1、对方已经起诉到法院,那就要积极应诉。

2、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要在三天之内向上级部门提出复核,积极提供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更多的证据。

3尸检报告上确实写的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颅内损伤导致死亡,这是直接原因,但因为他是酒后驾驶,我认为法院在裁量的时候应当对曹女士有相应的倾斜。

开车上路难免会有小刮小蹭,如果出现交通事故,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徐江涛:

1、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留好证据。

2、出现交通事故一定要积极报警,提供充分证据,要求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3、如果能够达成一致,在交警的见证下采用形式签订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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