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博律师告诉您:房屋继承的法律手续应当如何办理?

孟博律师告诉您:房屋继承的法律手续应当如何办理?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具体办理程序又可以分为诉讼程序和继承公证程序。

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没有异议,可以凭有关协议和证明办理公证继承手续;如果继承人无法达成分割协议,或者对遗产权属有争议,则必须通过诉讼分割遗产。

一、办理公证继承手续:

1、办理继承公证

a、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b、房产证,证明是老人留有的享有合法权利的遗产。

c、所有在世的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原则上公证处要求所有在世的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如果存在公证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公证)

d、被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及与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e、被继承人已经去世的有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和身份证明。

f、公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实践中,公证继承因为很难把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往往不容易办理成功。

2、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二、通过法律诉讼继承的程序

1、选择向房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所需材料为:

a. 起诉书;需将有继承权的其他亲属列为被告

b. 原告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与被继承人存在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c.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d.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e.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可提供初步证据);

f.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可提供初步证据);

2、拿着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与其他材料一起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所有权人的登记手续。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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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03-15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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