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所得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从长辈处继承所得的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继承的房产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今天星琛律师为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各位朋友记得不要错过。

继承所得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继承所得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父母没有订立遗嘱,子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时明确归一人所有,否则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父母订立遗嘱,指定了房产只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则该房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父母去公证处订立的遗嘱形式较完备,可以有效规避风险。

如果遗产未分割,继承人亦未书面明确放弃继承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一条规定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离婚期间,夫妻一方放弃继承财产的行为,另一方能否以侵犯其财产权为由主张撤销?

一般认为,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书面明确放弃遗产,是对自身权利的有效处分,无须征得配偶的同意,继承遗产的行为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未导致继承人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前提下,放弃继承财产的行为应属合法有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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