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法院利用微信视频庭审效果佳

“我代理案件这么多年来,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庭审,即保证了司法公正,又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困难,更重要的是给被告也节省了大笔出庭路费。整个庭审程序既有视频,又有群庭审过程,你们的工作方法社会效果良好,值得认可。” 案件审理结束时,原告方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做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意味深长的说。

李某诉李某甲离婚纠纷一案,咸阳市乾县人民法院速裁庭11月20日下午15时通过微信视频庭审,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8年10月1日,李某诉李某甲离婚纠纷一案立案后,案件分配至乾县法院速裁庭。承办法官受理后,经多方联系被告,被告家人称,被告李某甲出国打工,无法联系。承办法官得知被告李某甲已经停机的手机号码后,通过微信添加好友与被告取得联系,经当场微信视频确认,被告之母张某确认了该微信为本案被告李某甲微信,并亦与被告李某甲取得联系。承办法官遂将案件确定在2018年11月20日下午15时通过微信视频公开开庭审理。

2018年11月20日下午15时,乾县法院第三法庭李某诉李某甲离婚纠纷一案庭审进行中,所不同的是,被告李某甲是视频出庭,并与原告及被告代理人进行当庭确认。由于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法庭庭审程序进行到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主要就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经主审法官当庭做工作,从法律规定及子女生活现状进行分析,最终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及抚养费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整个庭审过程进行的有条不紊,被告同意其代理人签字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并同意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签收法律文书。

据承办法官李研介绍,“微信+审判”做为微信庭审,是由法官建立微信办案群,邀请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入该群,在微信群中进行庭审。这种方式和传统的庭审程序基本一致,只是询问、答辩的形式由语言变为了文字。以后办案依然会以传统的庭审模式为主,但会继续大力推广微信庭审,基本理念是传统的庭审模式肯定是作为一个基本原则不能动摇的,因为各大诉讼法对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然后计划尝试线上加线下相结合,以线下传统庭审模式为主。现在是刚开始尝试这样的模式,案件还不是太多,但是通过逐渐推广,会将微信庭审的这种模式逐渐扩大化,微信庭审将逐渐成为审判事务中一种新的常态。(通讯员 李研 记者 郭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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