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不应当
在前阵子,发生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10岁小女孩的事件,引发全社会关注。根据现有法律,14周岁为我国刑事责任的最低起点,因此本案无法对蔡某某定罪判刑。最后收容管教,并按照最严厉的三年时长处理。这引起了许多人的不适甚至愤怒,越来越多的呼声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一开始我也被愤怒洗刷头脑,认为应当降低,但是后来还是理性占了上风。
否定的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规定以及联合国的精神看,规定14周岁作为刑事责任年龄是合适的。学者苑宁宁曾对世界上90个国家和地区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进行过统计,发现将刑事责任年龄起点设定为14周岁的国家和地区是最多的,还有的设定为14周岁以上(15、16甚至18)。联合国在2019年发布的一般性意见中,根据脑认知与神经科学的最新研究,也建议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为14周岁。
第二,有人主张以民事行为能力年龄降低为由来主张民事责任年龄是不妥的,我国民法总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由原来的10周岁调整为8周岁,规定其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接受赠与),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购买学习用品等)。可见,这主要是从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规定的,它与刑法上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在功能与效用上恰好是相反的,因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只会加剧对这部分人的不利处境。
最后,只一味地责怪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刑事责任年龄无论怎么降低也总得有个下限,降一两岁已经是个大事了,假设将刑事责任年龄起点降到13甚至12周岁,就能解决问题吗?近十多年来媒体报道的少年故意杀人案件中,有多起行为人的年龄均为八岁至十一岁不等。可见,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alvhao.com/27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