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讲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这一章节中共有五个罪名,分别是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拐骗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这一篇重点讲解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
狭义的非法拘禁:将他人囚禁起来,具体来说就是身体的移动的权利被剥夺。
例如狗蛋追求小芳,小芳不同意,狗蛋就把小芳绑起来,或者锁到房间内。
广义的非法拘禁: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具体来说就是他人身体活动自由的支配力被剥夺。
例如狗蛋把小芳的手绑起来,带她去看电影,用衣服把手遮住,小芳的脚可以动,但是手没法动,也称为非法拘禁。
案例一:
小芳追求狗蛋,狗蛋一直不答应,有一天狗蛋在工地上的塔吊里面工作,小芳为了逼着狗蛋答应,把塔吊开关关了,导致狗蛋下不来。小芳就要求狗蛋在上面大喊小芳我爱你,因为底下群众很多,小芳就希望狗蛋当众对她表白,如果狗蛋不表白就不放他下来。小芳构成非法拘禁罪。
案例二:
狗蛋来到公共浴室偷看别人洗澡,然后把里面洗澡的小芳的衣服给拿走了,导致小芳出不来,也不敢出来。狗蛋构成非法拘禁罪。
案例三:
狗蛋把小芳骗到电梯里面,把电梯的控制开关给关了,谎称电梯要检修,其实他只是想创造和小芳独处的机会,当然在里面他也没有想非礼小芳,只是想跟小芳谈谈人生,谈谈理想。小芳一听电梯断电检修,也只能老老实实待着。
狗蛋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为他让小芳意识到出不去了,小芳的人身自由被剥夺了。
案例四:
狗蛋一直追求小芳,他发现小芳一直不理自己,后来发现原来小芳暗恋狗剩,于是狗蛋骗小芳说我帮你约狗剩,我先带你去一个房间,你老老实实待在那等着,他一会就到了。小芳就相信了,就一直在房间待着,房间门也没有上锁,可以自由出入,小芳就一直等着。
狗蛋不构成非法拘禁罪,虽然狗蛋欺骗了小芳,但是小芳完全是可以自由出入房间的,她待在房间里是自愿的。
非法拘禁罪结果加重犯:
非法拘禁行为本身导致的重伤、死亡,仍成立非法拘禁罪,加重处罚,致人重伤、死亡的主观必须是过失,如果是故意,就成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了。
法律拟制:
使用超出拘禁行为本身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成立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这里的死亡、重伤结果,主观上是过失,但直接拟制成故意。如果主观上是故意,就直接按照故意处理就可以了。
非法拘禁罪的不同处理结果:
1、非法拘禁罪的实行行为导致出现重伤、死亡结果,主观上如果是过失,整体一个行为一个罪,定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死亡结果加重犯。
2、非法拘禁罪的实行行为导致出现重伤、死亡结果,主观上如果是故意,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想象竞合择一重。
3、非法拘禁罪之外的行为导致出现重伤、死亡结果,主观上如果是故意,两个行为两个罪,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4、非法拘禁罪之外的行为导致出现重伤、死亡结果,主观上如果是过失,法律拟制成故意,两个行为两个罪,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原则上数罪并罚,但这里要重罪吸收轻罪,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故意杀人罪,因为这个法律拟制是在非法拘禁罪的背景下才能拟制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如果数罪并罚就表示把非法拘禁罪重复评价了,所以最终只定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故意杀人罪。
案例五:(非法拘禁罪实行行为+过失)
狗蛋追求小芳,小芳不搭理狗蛋,于是狗蛋就用绳子把小芳绑在柱子上,说你好好想两天,两天后我再来问你。结果两天后一来看,发现小芳已经死了,原来是绳子勒得太紧导致窒息死亡。问怎么处理?
首先狗蛋把小芳绑起来,剥夺了小芳的身体自由,非法拘禁罪成立了,其次导致死亡的因是绳子勒得太紧,绳子勒太紧的目的就是剥夺小芳的人身自由,所以狗蛋的这个行为就是非法拘禁罪的实行行为,所以狗蛋定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结果加重犯。
案例六:(非法拘禁罪实行行为+过失)
狗蛋把小芳关在屋子里面,深夜他睡着了,小芳挣脱绳索准备逃跑,但是刚挣脱绳索狗蛋就醒了,狗蛋一看到就去追,小芳就赶紧跑,结果小芳在逃跑的过程中慌慌张张,掉下楼摔死了,问怎么处理?
首先狗蛋构成非法拘禁罪,其次狗蛋去抓小芳是为了重新拘禁小芳,所以追的行为就是非法拘禁罪的实行行为,现在小芳死亡是摔下楼摔死的,这个介入因素不异常,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不可能要求小芳还小心翼翼的,所以小芳摔下楼和狗蛋的追赶行为有引发关系,所以狗蛋就要构成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
案例七:(非法拘禁罪实行行为+故意)
狗蛋想拘禁小芳,在路边看到小芳后,就想把小芳拉上车,小芳拼命反抗,在拉的过程中狗蛋直接就把小芳的胳膊拧断了,说这还制服不了你?问怎么处理。
首先狗蛋拧断小芳胳膊的行为是为非法拘禁罪做准备的,狗蛋主观上对于伤害也是持有的故意心理,所以整体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想象竞合择一重。
案例八:(非法拘禁罪之外行为+故意)
狗蛋把小芳拘禁起来,问小芳愿不愿意交往,小芳死活不同意,狗蛋就把小芳拘禁了两天,饿两天看她还嘴不嘴硬,拘禁了两天以后狗蛋来了,问小芳想通了没有,给我一个答复。小芳说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你这个狗样啊,我才看不上。这时候狗蛋就恼羞成怒,直接把小芳打死了。问怎么处理?
首先狗蛋的非法拘禁罪成立了,小芳的死亡的原因是狗蛋恼羞成怒把她杀死的,杀死小芳的目的只是为了故意伤害,并不是为了拘禁本身,所以狗蛋是两个行为,应该定非法拘禁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案例九:(非法拘禁罪之外行为+过失)
狗蛋追求小芳,小芳不搭理狗蛋,于是狗蛋就用绳子把小芳绑在柱子上,说你好好想两天,两天后我再来问你。结果两天后小芳还是不同意,狗蛋怒了,直接删了小芳一巴掌,结果小芳重心不稳摔倒外地,太阳穴正好碰到了台阶角,直接摔死了,问怎么处理?
首先狗蛋成立非法拘禁罪,其次狗蛋扇小芳的行为是非法拘禁罪之外的行为,只是为了单纯的泄愤,对于小芳的死亡持有的是过失心理,整体是两个行为,对于小芳的死亡虽然是过失心理,但是法律拟制成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所以狗蛋最后定故意杀人罪。前后两个行为,原则数罪并罚,在这要重罪吸收轻罪。
案例十:(无因果关系)
狗蛋为了向小芳讨债,把小芳关押在房间,深夜狗蛋睡着了,小芳深感无力还债,干脆跳楼身亡,问怎么处理?
首先狗蛋非法拘禁罪成立了,其次小芳死亡是因为跳楼引起的,跳楼就是介入因素,现在这个介入因素异常,并且死亡结果和这个因素关系更大,所以死亡结果就不能算到狗蛋头上,所以狗蛋只构成非法拘禁罪。当然也可以用被害人自陷风险解释,现在跳楼的实行者是小芳,她对这个危险有认识能力,也有控制能力,所以自己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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