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社保是可以办理异地转移的,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手续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二、以外省转社保到深圳为例

(一)办理条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我市参保缴费的深圳户籍人员;

(2) 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非临时缴费账户人员;

(3) 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在广东省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参保人员;

(4) 深户人员在异地有到龄前的缴费记录,但不符合当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申请延缴的条件,需转回户籍地的。

(5) 其他符合国办发【2009】66号规定,以我市作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人员。

(二)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个人档案;

(3)银行账户;

(4)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

(5)深圳市社会关系转移申请表。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参保所属的经办窗口提出转入申请。窗口受理人员对参保单位提交申请表等资料进行审核,其中存在重复缴费的,参保人需选择退费时段的缴费地,待转移部门完成转移业务后,根据参保人的选择清退重复部分。

2、审核

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向转出地发送同意接收的联系函,7个工作日。

3、转出地办理

转出地接到同意接收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时间以转出地实际办理完成的时间为准)将信息表、基金转移到转入地。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办事时间不纳入承诺时限。

4、审批

转出地将信息表、基金转移到转入地,审批通过办理,8个工作日。

5。结果

转移办结,记录异地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1、《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缴费凭证,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2、《失业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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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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