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证明孩子一直跟随你生活,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
(1)、与孩子长期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
(2)、带孩子去医院就诊的票据。
(3)、接送孩子入学、放学的签字。
(4)、家长群中证明你与学校沟通孩子学习生活的证据。
(5)、有证人愿意出庭作证证明上述问题或其他证言。(如老师、其他家长、邻居、居委会等)
2、如何证明你有较好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且父母愿意协助?
(1)、学历证明(以证明你具有辅导教育孩子的能力)
(2)、工资收入证明、任职证明、缴税证明(证明物质条件)
(3)、房产证、购房合同(为孩子提供稳定的住所)
(4)、有利于孩子现在或将来接受教育的证据(如住处附近的学校、招生政策等)
(5)、除学历证书以外的其他资格证书(如教师证、会计证、心理咨询师等)
(6)、你父母愿意协助抚养的证据(如出庭作证、出具《协助子女抚养声明书(或意向书等等)》、父母健康情况、收入情况、工作、学历等)
3、如何证明你有优先抚养的情形?
(1)、子女满8岁,且愿意跟随你生活(如意愿书、声明书,视频、录音、孩子愿意接受法官询问等)
(2)、孩子未满2周岁的情形
(3)、你与对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你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
(4)、如果是再婚家庭,可提供对方之前有子女的证据
4、如何证明子女跟随对方生活,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
(1)、对方实施暴力的证据(如诊断证明、医疗病例、报警记录、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
(2)、对方有酗酒、吸毒、赌博等恶习的证据
(3)、对方存在精神病、传染病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诊断证明、医疗病例、住院手续档案等)
(4)、对方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证据(如行政拘留通知书、法院判决书等)
(5)、对方与第三者发生关系或有同居关系的证据?(即对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证据,既证明感情破裂,同时证明对方不适宜抚养孩子)
(6)、对方是否具有将子女留置国内由其父母或他人单独抚养的经历?
(7)、有无对方的工作性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8)、对方是否属于低收入群体?
(9)、能否提供对方不能为孩子提供基本住所保障的证据?
(10)、能否提供对方有心理疾病或极端言行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往来、微信、短信、电话录音等)
下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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