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性别歧视最高罚5万!孕期哺乳期可协商灵活办公!2部新修法律条例明年施行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以及

第十五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

《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都将于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先来看看这次“大修”的

国家妇女权益保障法新亮点↓

亮点一:强调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强调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有关医疗活动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

■在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的基础上,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报告和解救、安置、救助、关爱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等职责。

就业性别歧视最高罚5万!孕期哺乳期可协商灵活办公!2部新修法律条例明年施行

亮点二:就业性别歧视、怀孕被辞退等,最高罚5万元

■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等。

■用人单位因结婚、怀孕、产假等情形,降低女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由人社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面临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就业性别歧视最高罚5万!孕期哺乳期可协商灵活办公!2部新修法律条例明年施行

亮点三:预防性骚扰,学校、用人单位、住宿经营者均有义务

■明确学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住宿经营者发现可能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未履行报告等义务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销营业执照等,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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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版“新条例”

对职场女性保护方面,

也有不少新变化↓

亮点一:孕期或哺乳期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灵活办公

■女职工在孕期或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该期间的工作岗位或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女职工在孕期或哺乳期可与用人单位协商采用弹性工作时间或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工作方式。

■经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女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经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女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

■女职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哺乳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资时,产前假、产假、哺乳假视作正常出勤。

就业性别歧视最高罚5万!孕期哺乳期可协商灵活办公!2部新修法律条例明年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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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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