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专栏】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您答疑解难(二)

大连市法律援助通过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为给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法律咨询工作,近段时间,12348法律服务热线每日法律咨询数量达到近300件,主要内容涉及防控疫情期间劳动人事、合同纠纷、民事纠纷、消费维权等问题。在咨询回复过程中,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热线律师将市民普遍遇到的法律问题分别整理出来供市民参考,让疫情防控期间法律咨询更加人性化,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律师是怎样帮助大家解决问题的!(第二期)

——法律咨询案例 ——

01

咨询问题

农民工资张某某工地工作,因大连疫情,老板就让他和工友先去沈阳,到了沈阳后就被隔离了,想要索要拖欠工资和损失问题

律师解答

首先,确认是个人雇佣还是公司聘用,分析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经了解老板实际是开了公司承揽工程,于是建议其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时,搜集整理好相关工资收入等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

热线律师—唐有明

02

咨询问题

新入职的员工(公司没有交社保)因疫情入职20天(试用期)被公司通知离职,能否得到补偿?

律师解答

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为入职员工缴纳当月社保,并在入职之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仅仅因为疫情(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为员工缴纳当月保险并支付1个月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合同0.5月*2倍)。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

热线律师—马朔

03

咨询问题

我在单位工作5年,后因为疫情原因单位未经我同意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律师解答

可以,首先法律明确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即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

热线律师—张志鹏

04

咨询问题

因中小学暂缓入校,导致劳动者需要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时,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工资?

律师解答

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看护未成年子女的劳动者居家办公,并向劳动者正常支付工资。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或劳动者没有精力居家办公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后按休年假或事假处理。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

热线律师—张鹏

05

咨询问题

张某私企员工因为疫情被隔离是否需要付工资?该付多少?

律师解答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和依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24号)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目前我市各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2元。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

热线律师—齐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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