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2023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公布了2022年度全国居民收入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49283元×20=985660元。【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公众号转载】
全国统一标准:202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985660元 | 附:最新标准+法律规定+典型案例
最新标准
2023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一、居民收入情况
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3.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3元,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2%。
按收入来源分,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590元,增长4.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8%;人均经营净收入6175元,增长4.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7%;人均财产净收入3227元,增长4.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7%;人均转移净收入6892元,增长5.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7%。
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1370元,增长4.7%,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5.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5123元,增长3.7%,中位数是平均数的91.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7734元,增长4.9%,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8.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共有三个项目:
1、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此,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3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49283元×20=985660元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亡认定
认定工亡一共有九种法定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不得认定工亡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郝某山、刘某贵诉梁某玉、郝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分割纠纷案
裁判要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法律性质上不属于遗产,而是对死者家属给予的经济补偿,在分配时不能直接适用《继承法》的规定,而应综合考虑各近亲属所受经济损失情况、其对工亡职工的生活依赖程度、心灵受创伤程度等情况进行裁量。
案件索引: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2012)静民初字第611号
【典型案例二】吴某连等与林某忠等共有纠纷上诉案
裁判要旨:工亡补助金、困难补助金和丧葬费均发生于死者死亡后,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所以上述费用不是遗产,而应归为家庭的共有财产,所以依据遗产分配方式分配缺乏依据。死者的父母、妻子、儿女都是该财产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同时应适当考虑各共有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案件索引: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余民二终字第34号
【典型案例三】施某申请执行工亡补助金案
裁判要旨:被执行人因工死亡后,其生前所在单位打算给付的工亡补助金是对其供养的直系亲属进行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不属于遗产。因此不能强制执行工亡补助金以偿还被执行人生前所欠个人债务。
来源:保险诉讼参考、法律一讲堂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