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 父母一方死亡子女可以继承吗

【案例】

赵明(化名)与宋然(化名)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三女。二人在北京市怀柔区申请宅基地一块,并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8间(涉案房屋)。

2013年被继承人赵明去世,未留遗嘱,且遗产亦未实际分割。2017年4月涉案房屋被列为拆迁范围,预计2018年进行拆迁。因三个女儿因经济条件优越,唯一儿子经济困难,宋然想将涉案房屋留给唯一的儿子。

经协商,此想法也经过了其他子女的同意。因拆迁原因且年事已高,宋然想让唯一的儿子一人直接办理拆迁事宜,咨询律师如何能够快速的确认涉案房屋归儿子所有,并快速、顺利的完成拆迁。

【律师分析】

因我国不动产的过户常用依据有三种,即依据公证处公证(遗嘱或赠与)、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买卖协议。

结合本案,被继承人去世且就其遗产未留遗嘱,故无法通过继承公证或买卖协议的方式确认涉案房屋归唯一的儿子所有,并进行过户。

因此,可通过诉讼的方式,以法定继承纠纷为案由对涉案房屋进行分割。本案中所有的继承人均对遗产的分配没有异议,故属于可调解案件,因此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注意几点:

1、立案时对涉案房屋的价值与立案庭法官沟通,暂估最低价(因案件可调解,尽量少缴纳诉讼费,减少支出)。

2、立案时与立案法官沟通,明确此案件为家庭纠纷,且原被告关系尚可,存在调解的可能(可调解案件法官一般会优先处理,基本可以控制在一个月内处理结案)。

3、审理过程中,除儿子要求继承外,其他继承人要明确表示放弃继承。

因母亲对涉案房屋享有一半的所有权,母亲在诉讼中表示将自己所有的一半份额也赠予给儿子(继承案件特点是所有的遗产一并处理,如可调解解决,其他非遗产且与遗产相关联并无争议的财产可一并处理)。

文丨田留苗律师来源:东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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