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法院开庭公告 碑林法院今年开庭案件

碑林区法院开庭公告 碑林法院今年开庭案件

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因原被告人数多、年岁大、行动不便,承办法官郑毅在庭审结束后决定开展入户调解,修复亲情。

母亲寿满天年,兄弟尺布斗粟

2005年,被继承人张父去世,享年89岁。2021年,被继承人张母去世,享年95岁,二人均未立遗嘱。张父张母共育有六女两子,其中张一为兄长,张二为弟弟。兄长张一早年分家立户,弟弟张二与父母共同居住、生养死葬。张母去世后,张一找张二协商分割遗产未果,将张二诉至法院,请求分割父母遗产。

让纠纷在骨肉亲情中消解

受理案件后,法院依法通知并追加了其他继承人。案件审理过程中,其余姐妹时而表示放弃继承权,希望兄弟重归于好;时而表示要参与继承,将自己的份额赠予兄弟一方。关于遗产范围,兄弟姐妹争执不下,众口不一。

庭审结束后,法官认真梳理了案情,从张一分家到张二建房、从父亲去世到析产继承、从房产更名到拆迁改造,从母亲卧榻到子女尽孝,综合考虑了案件的实际情况后,法官对遗产范围进行了确定,并计算出各人的继承份额。

拿着列好的清单,法官加班给兄弟俩反复打电话做调解工作,从乡土民情养老尽孝讲到法律规定公序良俗、从兄友弟恭孝在其中讲到兄弟不睦子侄疏离,从手足亲情同气连枝讲到相见一面少一面要给儿孙做样看,直到晚上十点,两位年迈、固执的老人被法官的真诚耐心感动,纷纷表示同意调解解决纠纷,方案再考虑一下。次日,法官趁热打铁上门开展入户调解工作,经过召开家庭会议,征询其余姐妹的意见,兄弟俩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一家人重归于好。

法官结语:有一种爱叫手足亲情,财物轻、怨何生?法庭不应该成为家人对峙的地方,调解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选择。大多数的继承析产纠纷中,因老人过世时未留有遗嘱,兄弟姐妹的纠纷由此而生。建议老人在世时立下遗嘱,避免去世后家庭成员之间为争夺遗产而伤害感情。亲情是润物的细雨,财物有价,亲情无价,不要让遗产“争夺战”,消散殆尽了家庭原本的温情。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碑林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深入群众家中调解,是对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真切回应,对碑林法院出台的《关于服务保障碑林区2023年八个方面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积极践行。本案及时、圆满的解决,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碑林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侯旭彪)

编辑:樊婧

责编: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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