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已经以法律的形式做出了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有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新人时,多半都会询问:婚否?什么时间打算要孩子?有的用人单位甚至要求新人入职第一年不得生育孩子。这些做法,其实质是为了推卸社会责任。一个社会要发展,必须有一定基数的人口。印度1947年建国时,人口大约是3.6亿人,现在人口大约是13.8亿人;因为有人口基数,所以印度才敢嚣张。在我国,以前伟人说过:人多力量大。从计划生育,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到鼓励生育二胎,再到鼓励生育三胎。这都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了。可见适龄夫妻生育孩子是多么的重要。国家鼓励生育孩子,而企业限制招聘怀孕女员工、无故辞退怀孕女员工等现象屡见不鲜。所以说,企业这种做法,从法律层面讲,必然得不到支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女职工在怀孕期、产假期、哺乳期都明文给予保障。3,任何协议或者合同,其内容约定,都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都应当遵守公序良俗。反之,如果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则是违法的,则是无效的。所以说,“劳动合同中约定五年内不得结婚生子”,这个约定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另外,任何协议或者合同,其条款应当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不是任何一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则该条款或者约定无效。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4,结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五年内不得结婚生子”是无效的,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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