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烟台不动产中心地址

大小新闻客户端1月1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春娜 通讯员 柳华丰)屋主过世没有留下遗嘱,房屋又该如何处理和继承?在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政策支持与业务指导下,烟台黄渤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时引入遗产管理人的制度,家住黄渤海新区的丁女士及其家人继承其亡夫曹先生不动产时,推选丁女士为遗产管理人,对遗产进行清理、保存、管理,并按非公证继承手续办理了不动产登记。

为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中“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创新改革要求,推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烟台黄渤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响应,开始推行遗产管理人制度,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登记领域,进一步简化申请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流程。烟台黄渤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时,遗产管理人可以组织全部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业务,经过材料核验后,即可申请受理。推行遗产管理人制度,不仅优化了以往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流程,更有助于减少办事成本和民事纠纷,同时还维护遗产权利人的利益、实现遗产公平分配、维护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稳定。

下一步,烟台黄渤海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切实提升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便捷性和准确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继承人办理不动产继承业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柳林

审校: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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