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当刑事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必须开庭吗?今天我们聊聊这个问题。
一、案例故事
王某因涉嫌犯有盗窃罪,被检方批准逮捕,一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王某不服判决,进行了上诉。等到案件到了二审阶段,他的家人要求法院必须开庭审理,希望王某能被从轻判处刑罚。可是法院做出维持原判的决定。王某的家人想知道,在刑事案件进入二审阶段之后,发生哪些情况必须开庭审理?
二、刑事诉讼法对此如何规定的?
首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二审法院对以下4类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第一种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以及法定代理人对一审案件的证据、事实的认定有异议的,而且可能因此使定罪量刑有所影响的,对于这类上诉案件,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第二种案件:一审判处死刑的案件,这类上诉案件,法院也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第三种案件:对于检察院抗诉的二审刑事案件,也应该开庭审理。
第四种案件:其他属于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
本文作者:大硕刑事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