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说公证(第2期)
河西公证送法进社区,积极宣讲民法典精神
“社区通知我们今天有公证员讲民法典,我有个问题问问您,我名下有间房子,我和老伴儿去世后谁来继承我们的房子啊?”刘先生向公证人员咨询自家的问题。在与刘先生的进一步沟通中公证人员了解到,刘先生夫妇是原配夫妻,婚后只有一个儿子,刘先生的父母已经去世,刘太太的父亲去世母亲健在。像刘先生这样的独生子女父母咨询继承和遗嘱的案例屡见不鲜,河西公证大厅接待过程中每天都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公证人员为刘先生进行细致入微的解答:如果刘太太的母亲先于其死亡,那么刘先生夫妇的遗产由独生子继承,如果刘太太的母亲后于其死亡,那么刘太太母亲和独生子都是刘太太遗产的继承人,这就是民法典中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衍生出来的问题是,如果刘太太先于其母亲死亡,刘太太母亲的遗产可以由刘太太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刘太太的独生子继承,这是民法典中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如果刘先生夫妇想要让自己的独生子个人来继承遗产,可以通过订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达成心愿,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时审查严格、程序规范,有利于立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在司法实践中广泛适用。老人生前订立了公证遗嘱,受益人在父母去世后可以通过民法典中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定完成遗产的继承手续。
河西公证处时刻与老百姓紧密相连,调研社情民意,倾听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河西公证全员一线接待人民群众,致力于宣讲民法典精神,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让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感受到公证的社会价值。
河西公证处公证员始终坚持
“公证为民”的服务宗旨
尤其注重调查队伍的培训与建设
坚持主动调查核实
让当事人少跑路
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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