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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的音频/视频格式 请试试刷新 重播 播放 00:00 / 00:00 正在直播 00:00 进入全屏 50 点击按住可拖动视频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8月1日讯(记者 张玲 金洪竹 张喆 翁任莹)由深圳新闻网联合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深圳遗嘱库继续推出特别策划的“幸福传承小课堂”,今天推出第5期,为各位解读立遗嘱时最重要的一句话。
这句话有多重要呢?立遗嘱的时候,如果没有这句话,有可能给子女留下很大的麻烦或者隐患。这句话怎么写呢?“我的所有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留给我的女儿一个人继承,其他人不得参与继承,不得共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在立遗嘱的时候没有明确写明所有的遗产只留给立遗嘱人的子女一个人继承,那么子女一旦继承了之后,婚后继承所得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有。加上了刚才的这句话,立遗嘱人的财产就只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原标题《幸福传承小课堂|第5期:立遗嘱时,一定要加上这句话!》)
(作者:张玲 金洪竹 张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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