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继承权丧失的行为有哪些规定和规定 本位继承

继承权丧失的行为

案例简介:2020年5月7日新闻头条报道一则新闻,一个儿子将自己79岁瘫痪母亲活埋,幸运的是老人在2天后被救出,无性命危险。

法律分析:在刑事法律层面儿子本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却作出故意伤害老人的行为,自然负故意杀害他人的刑事责任不必多说。在民事法律层面,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直接危害被继承人的人身安全,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不论继承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将丧失继承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的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中还规定,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处理,即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案例中的儿子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老人去世后,不得在继承母亲的遗产。

本文由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王朝编辑整理,地址:福清市江滨路融武大厦七层708)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2-18 10:16
下一篇 2023-02-18 11:07

相关推荐